发布时间:2024/05/20 20:37:56 来源:淮安市教育考试院 浏览:2506次
金湖县公安局为全县高中考创设清静考试环境
备受大家关注的一年一度高中考即将举行, 为有效给广大高中考考生营造一个安静、舒适、有序、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日前,金湖县公安局出台公告,通过县政府网、公安门户网、金湖论坛、电台、电视台、金湖日报等媒体宣传,要求全体市民遵守公告规定,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。
公告中规定:一、从
公告中还指出:对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,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58条规定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第45条、第58条的相关规定做出处理。对阻碍执行职务的,将给予治安处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